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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註:臺海網海峽導報
  臺海網(微博)4月21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25歲陳姓少婦與婆婆相處不睦,在臉書發泄“他們這一家都有病”等字眼,婆婆提告公然侮辱,新竹地院判陳女罰金3000元(新臺幣 下同)。法界人士提醒,網絡留言不能“過度”,以免觸法。
  陳婦去年與丈夫爭吵後,懷疑是婆婆從中作梗。判決書指她去年1月10日深夜,在臉書動態消息公開留言“有部人生劇叫作(他們這一家都有病,連自住的家裡面都裝竊聽器外加針孔攝影機~~~是不是病得不輕)”。
  8天后又留言“無風不起浪~~~為了電話也能吵,真是吃飽太閑!”
  婆婆經女兒告知,憤而提告,家人撕破臉對簿公堂。
  陳婦在偵查中坦承犯行,盼和解,婆婆認為她不尊重長輩,堅持不撤告,要給她一個教訓。法官曾努力勸和,婆婆不接受,最後以陳女臉書內容足以貶損婆婆社會評價,公開留言符合公然要件,考慮她沒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責任編輯:許巧娜  (原標題:台少婦臉書罵婆家“病得不輕”法院判罰3000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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