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廳設定包間最低消費”等長期以來廣受消費者詬病的餐飲業潛規則將得到整治。11月1日起,《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下簡稱“管理辦法”)開始施行,其中規定:“餐飲經營者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違規者最高可被罰3萬元。”太原市餐飲企業是否做到令行禁止?連日來,記者走訪發現,大部分餐飲企業取消了“最低消費”門檻,但一些餐館卻依然固我,甚至將“最低消費”改頭換面,變相收取。
  市場掃描

  有的已取消有的仍收費
  11月1日,記者走訪太原市部分餐飲業發現,不少企業已取消了之前在包間設定的最低消費。
  10月中旬,在親賢北街的第2客廳餐館,記者曾以顧客身份詢問工作人員是否有最低消費,對方表示:“大堂沒有限制,如果在包間就餐,小包最低消費180元,大包最低消費288元。消費者自帶酒水需另付杯子使用費,每人10元。”11月2日上午,記者再次以顧客身份詢問,被告知有關最低消費的規定從10月下旬就取消了,包間也沒有任何附加費用。此外,長風街和柳巷幾家之前設“包間最低消費”的餐館也取消了限定。
  不過,新規在一些餐廳未能得到施行,包廂仍設定“最低消費”。11月3日,記者來到位於南內環街的外灘風尚西餐廳,表示想訂一間容納5人的包間,工作人員說,小包最低消費218元,大包最低消費288元,允許顧客自帶酒水。記者提及禁止設置包間最低消費的新規,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在青年路的第2客廳餐館,包間最低消費均為260元,顧客只有辦理了會員卡,才不受最低消費限制。記者採訪發現,雖然聲稱包間不設最低消費,但一些餐飲企業將費用轉嫁到服務費上。濱河味道南內環店、山西國貿大飯店等需收取一定的包間服務費。
  各方聲音

  經營者:收費有差異只因包間成本高
  對仍舊存在及變相收取的最低消費,不少餐飲企業經營者表示,主要是考慮成本。“經營壓力越來越大,裝修、人工成本,再加上水電費用,包間成本比大堂高。”從事餐飲業多年的張先生說,設置最低消費是根據每位顧客的平均消費水平乘以包間容納人數來制定的,包間顧客一般較多,通常能滿足最低消費標準。
  對此,不少餐飲企業負責人表示認同,有的餐廳單間一天的房租成本就100多元,如果像大堂一樣收費,收入可能還抵不上其水電費、服務費。
  最低消費禁令實施,餐館如何來保證包間基本經營成本呢?一些經營者認為,如果不能要求最低消費,就需有人數限定,如果兩人吃飯也用包間,長此以往很難經營。平陽路某酒店餐飲部經理認為,現在多數餐飲企業都開始走平民路線,即便不出台此規定,也很少再收取此類費用,“以後儘量減少豪華包間的裝修成本,使之平民化,慢慢想辦法轉變經營方式。”
  消費者:有期待但也擔心執行難度大
  消費者怎麼看待取消最低消費呢?3日,記者在多家餐館隨機採訪了20位消費者,不少消費者表示遭遇過“包間最低消費”。大家均對新規有所期待,但也有擔憂“雷聲大,雨點小”。“早該取消最低消費標準了,真是大快人心。”家住桃園三巷的白雯麗表示,因為工作原因,需要經常請客吃飯,埋單時被告知未達到最低消費標準的事常常遇到。
  對於規定能否落到實處,省城市民張鑫傑說,如果最低消費取消,酒店一樣會從其他方面收費,那最低消費如何才能得以實施?“很多餐廳都取消了最低消費,但還有變相加價的情況,比如服務費、茶水費等。”張鑫傑說,找相關部門投訴太麻煩,所以大家一般都不了了之。
  權威觀點

  專家:維護合法權益要註意收集證據
  和以往相比,此次新規首度明確處罰細則:“對餐飲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法律法規及規章有規定的,商務主管部門可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其中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那針對依然存在的最低消費,市民該去哪裡投訴呢?記者聯繫到太原市商務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已知曉此管理辦法頒佈,但因省商務廳還沒有辦法細則,暫無執法行動。
  太原市12315投訴熱線羅主任稱,新規實施將使最低消費糾紛有據可依,消費者要註意收集好證據,例如保留好餐飲小票,拍下要求最低消費的店堂告示等,以便投訴舉報。如餐館強行要求消費者購買非消費者意願選擇的產品以滿足最低消費額,消費者有權拒絕。
  律師:要加強監管還需出台相關細則
  “管理辦法”究竟有多大的效力呢?記者咨詢了山西東奧律師事務所王慧欣律師,她表示,相關實施細則尚未出台,因此對餐飲業及消費者的影響還需觀察。“雖然違規者最高會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但消費者要維權並不簡單。”王慧欣律師介紹,真正願意進行投訴、舉報的消費者不多,因為消費者維權成本較高,很少人會為了幾十元走司法程序。因此,想要新規能真正落實到地,還需要商務、價格等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加強對餐飲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力度。
  本報記者 許晶晶
                                                                                               (原標題:禁令下“最低消費”仍沒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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